2011年7月15日 星期五

這一仗.. 我覺得Apple贏了.

台北市法規會要求蘋果公司和Google提供APP付費軟體七天鑑賞期,
蘋果同意並已修正定型化契約,提供消費者七天無條件退費權利,
且全球僅有台灣地區適用, 創下全球首例.

Google只願意除了在15分鐘內透過單鍵點按申請完全退費外,
使用者其實在15分鐘過後可透過線上機制向App開發者或透過Google申請退費.

看完兩家公司的反應, 如果要買新行動裝置你會買哪家產品?
如果是我, 當然選蘋果.

如果要計較誰輸誰贏,
在北市府/開發商/Apple/Google/消費者 五方來看.
我覺得不管是短期或長期, 甚至整個事件發展上Apple 都是最大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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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簡單說個例子, 這是關於西瓜的故事:

今天下班我在家附近的Google水果攤買了顆西瓜,
當我拿刀切開西瓜開始吃的時候已經是15分鐘以後的事了.
咬了幾口我發現西瓜一點都不甜, 甚至果肉跟我想像中的紅色不一樣, 於是抱回水果攤要求退貨.
Google攤商說你已經買回家20分鐘了, 你只能先跟生產西瓜的瓜農連絡請他退費.
如果瓜農不願意退費, 你再找我們退費.

隔天下班我在家附近的Apple水果攤買了顆西瓜,
當我拿刀切開西瓜開始吃的時候已經是六天以後的事了.
咬了幾口我發現西瓜一點都不甜, 甚至果肉跟我想像中的紅色不一樣, 於是抱回水果攤要求退貨.
Apple攤商說請先填好英文表格就可以退費了.

看完之後你以後會跟誰買水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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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答應配合北市府的要求, 讓消費者無條件退費應該有很多考量:
1. App store上原本是30天內可退費, 現在變成7天何樂而不為?
2. 相對於全球市場, 台灣的消費者數量少, 也就無關痛癢.
3. 增加台灣消費者對Apple 的好感, 未來更願意購買Apple產品.
4. 測試台灣消費者是不是喜歡鑽漏洞任意購買/退款. 作為以後對台灣的銷售策略.
5. 藉由退款商品資料更容易掌握app的喜好(或厭惡)程度.


Goolge認為即使超過試用的15分鐘, 還是可以跟開發商討論退費事宜.
這是很笨的作法, 難道開發商還要請客服人員專門處理關於退費的事嗎?
如果開發商規模小, 開發軟體或是除bug都沒時間了, 哪有空陪消費者聊天.

Google對於付費軟體在台灣的Market 下架一事也頗為不智.
第一不尊重台灣消費者, 第二造成觀感不佳.

中天新聞說: "開發商表示, 如果消費者要退費的話遊戲商得全額退款,
因此開發商決定先開發免費遊戲提供民眾試玩,如果消費者要繼續玩下去就得付費."
但是別忘了, app是可以上架賣到國際上的. 也就是說消費者不僅止於台灣消費者.
所以中天新聞請幫幫忙, 做好平衡報導而不是只會誤導閱聽人. 把開發商形容的這麼弱勢.
更何況開發商並不只有台灣人, 倘若開發出好軟體也不怕賺不到錢吧.

也有人拿蘋果告宏達電的訴訟案來替宏達電報不平.
專利訴訟案在商場上是很稀鬆平常的事, 既然事實只有一個就交由法官評斷就好.
儘管訴訟結果很重要, 但有些訴訟只是公司策略上的應用.
反正最後還是可以透過和解了事.


有人說北市府人真是太好了,以後買軟體都不用錢了.
也有人說北市府為何不一併要求其他產業也要做到七天鑑賞期無條件退費.
會說這些話的人真的很聰明, 但這也反映了人民的素質.
無論鑑賞期該定多久才適當, 北市府是假設消費者都具備高道德標準, 不會輕易退款.
也就是說當別人把你當人看, 你就不要把自己當成X在看.
也難怪至今仍有不少網路免費服務廠商一看到來自台灣的註冊者就直接拒絕.

Android系統在行動裝置上的市佔率遠高於iOS,
Google在台灣實在不需要賭氣做這種賠了夫人又折兵的決定.
話又說回來, Apple在台灣創下的首例希望是台灣之光, 而別變成台灣之恥.
就看消費者怎麼使用Apple的退費機制了.


杯.

『攝影獎項』法國PX3 2011攝影獎



2011年法國PX3攝影獎評選結果剛剛公布,印度攝影師Dilip Bhatia以記錄盲人學校日常生活的作品組"HappyHome&School For The Blind"獲得今年的年度攝影師獎,年度新人獎則授予了德國攝影師Michael Bader。

『關於PX3』Prix de le Photographie Paris(簡稱Px3)是一個來自法國巴黎的攝影獎項,這個獨特的國際攝影獎專註於挖掘新秀攝影師,並將其作品介紹到巴黎的攝影、藝術圈內,同時對專業以及業餘攝影師開放。Px3獲獎者作品將在巴黎一流藝術畫廊進行展示,同時作品會收錄於Px3的攝影年鑒中。

『PX3 年度攝影師 Photographer of Year』
獲獎者:Dilip Bhatia,印度
獲獎作品:"HappyHome&School For The Blind"是一個為幫助失明兒童的公益機構完成的拍攝項目,在這個項目中,攝影師以獨特的視角記錄下孩童特有的天真與快樂,高調黑白的運用亦成為對拍攝對象完美的襯托。



『PX3 新人獎 』
獲獎者:Michael Bader,德國
獲獎作品:"Organika",肖像



『PX3 Press 二等獎』
獲獎者:Giuliano Koren,義大利
獲獎作品:"Srebrenica mass burial",斯雷布列尼察大屠殺遇難者的集體葬禮。



『PX3 Press 三等獎』
獲獎者:Paul Amundsen,挪威
獲獎作品:"A Memoir of a Boy - sex change"



『PX3 Press 自然災害』
獲獎者:Kemal Jufri,印度尼西亞
獲獎作品:"Wrath of The Fire Mountain"



『PX3 Press 肖像類』
獲獎者:Michael Grecco,美國
獲獎作品:"Martin Scorsese on Rooftop",屋頂上的馬丁·斯科塞斯



『PX3 自然類』
獲獎者:Tatsuya SUZUKI,日本
獲獎作品:"patterns in discontinuity",圖騰



『PX3 自然類』
獲獎者:Emmanuel Coupe,希臘
獲獎作品:"Ice Series"




『攝影獎項』Topknots 年度婚禮攝影獎2011



2011 Topknots 年度婚禮攝影獎的評選結果剛剛公布,本屆婚禮攝影獎依然按照婚禮的6個不同階段分別設獎,讓人在婚禮的每一個環節發現驚喜。我們非常推薦Kristen Barker與Ian Johanson的獲獎作品。

獎項:婚禮籌備(Getting Ready),一等獎
攝影師:Kristen Barker,柔和的光影與巧妙的鏡頭視角



獎項:典禮儀式(Ceremonies),一等獎
攝影師:Ian Johnson,雨中的婚禮。壞天氣是每個新娘最害怕遇到的婚禮意外,攝影師成功地讓倫敦的冷雨變成婚禮的點綴,這也是這張照片勝出的最重要原因。



獎項:婚禮上的小細節,一等獎
攝影師:Jessica Peterson,有風格的細節控





獎項:即興偷拍(Candids),一等獎
攝影師:Charley Star,母親的吻



獎項:肖像(Portraits),一等獎
攝影師:Jose Villa,"Alyssa"



獎項:婚宴(Receptions),一等獎
攝影師:Mel Barlow,"Disco"



獎項:最具人氣婚禮作品
攝影師:Neal Urban,颶風中的新人



Jacklyn Greenberg,"耀眼的落幕"




蘋果:「智慧型失敗」的正面能量


大多數組織都認為失敗是件不好的事。他們或對失敗避而不談,或人云亦云地高喊一句:「失敗是成功之母」,就算對付過去了。不幸的是,大多數時候,失敗孕育的不是成功,而是更大的失敗。原因在於,他們並沒有從失敗中學到什麼東西,為成功做好準備。

其實失敗並不是丟人的事情,關鍵在於要失敗得有價值,為下一次成功做好準備。杜克大學教授西姆·希特金將這種失敗稱為「智慧型失敗」,它與常規型失敗最核心的區別在於,「智慧型失敗」本身是有價值的,它蘊含著較高的正面能量,對成功有幫助;而常規型失敗不過是廢料一攤,除了負面能量以外一無所有。看看蘋果是怎麼做的,你或許會發現其中的訣竅。

將失敗轉為智慧

蘋果是一家非常推崇「智慧型失敗」的企業。在推出Macintosh電腦前,蘋果曾推出過一款名叫Lisa的電腦,這款產品遭遇慘敗,如今已經很少有人知道了。但圖形用戶界面和滑鼠操作這兩個應用,就是首先在Lisa電腦上運用的,這就是「智慧型失敗」的價值。

許多成功都是在不斷失敗的基礎之上發展起來的。只要你想做點與眾不同的東西,失敗就是不可避免的。很多人驚艷於iPhone和iPod的完美,但很少有人知道,每一款上市的成熟機型背後,都有大量沒有被公布的試驗機型。

「智慧型失敗」還為組織提供了寶貴的新知識,有助於企業超越競爭對手,確保未來增長。在創新領域,開展合適的實驗可以使企業迅速從失敗中汲取有益的經驗。如果管理人員能夠這樣做,就可以避免不必要地擴大實驗範圍和遭受毫無意義的失敗。

還是以蘋果為例。早在1991年,蘋果試水性地推出了筆記本電腦Powerbook,並設置了軌跡球和觸摸板,遙遙領先於當時電腦的標準配置。由於這款電腦太過超前,銷售業績慘淡。但現在這種設置已成為筆記本電腦的標準配置,蘋果也因此佔據了先機。

管理「智慧型失敗」

如何策劃和管理「智慧型失敗」呢?首先,在項目啟動之前,企業一定要讓團隊成員就項目成敗的標準達成共識:什麼樣的失敗是應該避免的?什麼樣的失敗是可以接受的?避免一些低水平失誤造成的失敗,這樣的失敗才有價值。

過去,蘋果曾付出了慘痛代價來了解企業共識的重要性。當年喬布斯為何會被驅逐?關鍵不在於他性格好鬥,而是因為他所負責的一個電腦部門銷量停滯不前達一年多。他的合作夥伴約翰·斯庫萊(John Sculley)對這種失敗的看法顯然比較「短視」,二人意見分歧日增,導致喬布斯1985年被驅逐。如果他們倆當時能達成共識,蘋果紅遍全球的時間很可能提早10年。

其次,由於失敗概率比較高,在商業試驗過程中,企業需要打造推崇「智慧型失敗」的企業文化。如果人們總是擔心工作差錯就會影響個人前程,他們就不會放開嘗試。因此,企業高層需要營造一種環境,鼓勵員工聰明地去冒險,同時不會懲罰由此導致的失敗。

這一點蘋果做得非常出色。蘋果會鼓勵做技術研發的工程師去嘗試一些現有項目之外的創新,並會提供相應的資源支持。這種創新的項目失敗率確實很高,但他們不會受到處罰,很多後來改變世界的創新都是這樣開始的。這就是蘋果的創新之源。

最後,為了提高項目的成功率,小組需要在項目進展期間,定期召開評估總結會,釐清下面這些問題:這個項目最初的假設是什麼?這一階段發生了什麼?現有狀況對先前的假設意味著什麼?下一步該怎樣做?通過不斷的追問和總結,可以推動項目的成功進展。

有了這些方法作為指導,即便這個項目最後失敗了,這種失敗也是「智慧型失敗」,對企業是有價值的。那些以創新為使命的公司,管理「智慧型失敗」,應該是你的核心能力。


失敗率最高的行業:

99% ──製藥公司:幾百次實驗才能研發一種新產品,研發新產品的失敗概率高達99%以上。

98%──電影製作公司:1.3%的電影贏得了80%的票房收入,超過98%的電影基本是虧本的。

80%~90%──風險投資領域:失敗的概率高達80%〜90%。



自動簽字機:總統先生的幽靈代筆


超過60年以來,白宮一直在使用一種神秘的儀器模擬歷任總統的親筆簽字。自杜魯門開始,艾森豪威爾、里根、小布希都曾是它的忠實使用者。這種引來頻頻質疑的自動簽字機,不僅是半個世紀來上千萬封發自白宮的信件簽名代勞者,同時也是除核按鈕之外,白宮最秘而不宣的設備。但是在奧巴馬的手上,白宮卻用它開創了一段新的歷史。


奧巴馬的尷尬選擇

對於白宮職員來說,這幾乎算不上什麼秘密——你珍藏已久的里根簽名聖誕卡,或裱入鏡框掛在客廳的奧巴馬簽名照,沒準從未經過兩位總統之手。一部擁有自動機械手的神秘機器,替公務繁忙的總統們代勞了這一切。只需一局橢圓形辦公室的室內高爾夫球的工夫,這台機器就可以「寫」出100個惟妙惟肖的簽名。只是誰都不會多談這種機器究竟長什麼樣,有多少台,保存在何處,如何操作,以及——使用在哪些場合。

自動簽字機將幫助總統從數量巨大且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紙堆中解脫出來,比如白宮聖誕卡、陣亡軍屬慰問函、感謝信、照片與明信片等。然而上個月的一項國會法案,卻掀起了一場軒然大波。這份文件有關擴大了的《愛國者法》所涉權力,需儘快由總統簽字,否則法案將過期失效。當時身處歐洲進行G8峰會的奧巴馬無暇分身,於是授權白宮秘書使用自動簽字機替他簽署法案。這引來了一些國會議員的質疑,認為此舉違憲,總統本人需要對此做出解釋並重新簽署。

白宮發言人尼克·莎佩羅(Nick Shapiro)認為這是無關緊要的問題。「如果不能立刻簽署(該法案),將可能造成國家安全隱患。」這位發言人希望公眾能理解白宮當時面臨的兩難境地:「由總統本人親自授權了使用Autopen(自動簽字機)。」

然而以國會議員湯姆·格雷夫斯為代表的部分華盛頓人士,卻並不這麼青睞自動簽字機的妙用。在他們看來,由三億選民中的大部分選舉出來的合眾國政府元首,並不應該如此輕易地被一部自動儀器替代,這讓總統成為了一個與機器人無異的角色。格雷夫斯認為使用自動簽字機簽署法案開啟了一個「危險的先例」,


最高授權的複製者

「Autopen」品牌的擁有者,達姆里克儀器公司CEO羅伯特·奧爾丁(Robert Olding)告訴美國廣播公司,自動簽字機並不是什麼高科技的產品,每台單價大約在2000美元至10000美元之間。「它們並非技術的精華,從1930年代開始就有人製造自動簽字機了。其基礎只是一些簡單的機械科學原理。」使用者只需要握住機械手進行一次簽名,這台機器就可以記住簽名的整個過程,筆觸、力度、走勢都分毫不差。

英國人約翰·伊薩克·霍金斯被認為是第一台自動簽字機的發明者,1803年他在美國獲得了專利。翌年,美國總統托馬斯·傑弗遜就擁有了一台這種設備。但是這部機器與今天的同類設備原理差別巨大,只能被視為現代型號的雛形。在戰後接任總統職位的杜魯門,則是被認為第一個真正使用自動簽字機的美國總統,他因此不用在日常信件和個人財務支票的簽署上浪費時間。

「傑弗遜的機器只是我們今天發明的靈感而已。」羅伯特·奧爾丁向記者介紹他的產品:「也許你會在Autopen和傑弗遜的機器之間找到聯繫,但是那台古董總得來說只能算是一部複印機。只有當他的確在簽字的時候,這部機器才可以複製一個同樣的簽名,卻無法自動運行。」舊式簽字機曾有桌子那麼大,塞不進普通的門廊。而今天的型號已經配有微處理器和數字控制系統,能像印表機一樣擺放在辦公桌上,每小時可以簽下500個一模一樣的名字。

因為安全方面的考慮,達姆里克儀器公司並不進行Autopen的開放銷售,只與經過挑選審核的客戶進行訂單接觸。這些客戶往往被確認沒有道德風險,不會將這種儀器用於不當用途。當被問及購買者的身份,以及是曾否將其出售給白宮或者薩拉·佩林時,羅伯特·奧爾丁選擇了保密:「無可奉告。我們的客戶不希望別人知道他們在用這種機器。」


小尺寸的「總統專機」

2004年,自動簽字機就已經惹出過一場麻煩。時任國防部長的唐納德·拉姆斯菲爾德(Donald Rumsfeld)因使用這種儀器來簽署陣亡軍士家屬慰問信而飽受指責。這些家庭的親人在伊拉克及阿富汗戰場上作戰犧牲,評論界認為他們至少應該得到真正的親筆簽名信來顯示出政府對他們的尊重和理解。在這場風波中,沒有人質疑其中是否有隱藏的法律問題,因為這些畢竟只是禮節性文書,而非政府法案或者文件。

2005年,美國司法部法務顧問曾經向時任總統的小布希做出法律解釋,認為白宮可以在某些情況下使用自動簽字機簽署文件,只有獲得總統本人授權的Autopen簽署可以被理解為「親自簽署」。在這樣的情況下,司法部認為憲法意義上的「簽署」並沒有要求總統本人親自做出肢體上的物理動作,這並不違憲。而今天,民主黨人的白宮仍然堅持這樣的觀點。「我們需要強調的是,我們並不建議總統授權由其他方式進行文件的簽署。但是若有需要,他可以安排屬下的閣僚將其簽字安置於法案或文件之上。」司法部如是認為。

筆跡鑒別專家科沙爾認為,從艾森豪威爾以來,歷屆美國總統都曾依賴自動簽字機簽署部分信件和次要文件。上世紀60年代,肯尼迪總統頻繁使用這一機器。而里根總統則有22套簽名模板,包括昵稱「羅恩」、其父給他取的綽號「荷蘭人」等,以增強簽名的真實感和可信度。小布希用自動簽名機簽署一些信件和照片,涉及重要事務時則親筆簽名。

然而白宮之前的每個主人,僅僅是將這種神秘而嚴格保護的儀器用於普通文件與信件的簽署。而奧巴馬卻「膽大妄為」,將其用於簽署了一份即將成為法律的文件,從這個角度來看,他創造了歷史,無怪乎引來朝野嘩然。然而議員與法務顧問各執一詞,在野黨與華盛頓的頭面人物王顧左右,都無法在這一小行墨水字前達成共識。爭論仍在繼續,除了橢圓形辦公室會對這種機器的使用加倍謹慎之外,恐怕所有總統簽名明信片的擁有者們,都不願朝壞處去多想。



2011年7月12日 星期二

facebook 去死一死啦!

五年, 是的 facebook 誕生五年了.
我一直都覺得它不夠好, 甚至可以說是很差的平台.
就照片功能來說它只提供最基本的功能.
尤其畫質之差令我不敢恭維.

剛才用了Google + 的相簿功能, 覺得它比facebook好太多了.
雖然畫質不算頂好, 但幹掉fb 是綽綽有餘.
Google 自己有Picasa 的相簿服務系統, 經驗上來說就具有優勢.
除了畫質之外, Google+ 的UI好太多了.
尤其在配色方面, facebook就像一張蒼白的臉毫無生氣, 也讓人常找不到要在哪點選功能.
Google+就不同了, 她在重要的功能(文字)都會使用特別顯眼的顏色.
這樣不管你要上傳或是管理照片都變得很輕鬆好找.

也因為Google+使用的是自家的Picasa,
所以很輕易的能將相簿嵌入在任何blog 或是把相簿連結發表在任何地方.

或許因為頻寬考量, 也或許是越來越多行動裝置不需要太高品質的影像.
以至於facebook 忽略了影像部分的改進.

出了個Google+ , 也許facebook還老神在在.
但fb不妨捫心自問,
Google+ 有自家的相簿服務Picasa , facebook只有最基本的相簿功能.
Google+ 有自家的網誌服務blogger , facebook卻只有陽春到不行的網誌.
Google+ 有自家的email服務Gmail , facebook啥都沒有.
更遑論Google+ 有更多facebook 所沒有的服務.

不管怎麼看, facebook 都只有挨打的份.


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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